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 。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 , 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 , 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 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 , 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 , 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 , 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 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 当然 ,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 , 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

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分配? 1、对于死亡抚恤金 , 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 , 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 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 , 所以不属于遗产 , 这一点可以明确 。
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 , 因此 ,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 , 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 , 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 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
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 , 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 , 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 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 ,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 , 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
在具体分割上 , 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 , 如果实在协商不成 , 也可向法院起诉 。 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 , 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
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 , 是实际支出的费用 , 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 , 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


军人抚恤优待相关条例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15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发给定期抚恤金:
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 , 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 , 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
以上内容参考 

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 , 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 因此 ,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 即配偶、父母、子女 , 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 , 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 , 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 , 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 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 , 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 , 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 , 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 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 而非等额分配 。 当然 ,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 , 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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